按照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和《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(2014年8月1日)规定的程序,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,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。根据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结果,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,在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下列6位拟聘用人员,现公示名单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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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.doc
1、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,自公示之日算起;
2、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,请向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反映;
联系电话: 0574—87097387
3、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,真实准确,内容具体。